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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程

章程
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15-12-30 12:22

“中国调查数据资料库”

章程

第一章  总则

第一条 本机构的名称是“中国调查数据资料库”,英文译名为China Survey Data Archive,缩写为CSDA

第二条 本机构隶属于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-北京大学管理科学数据中心

第三条 本机构的使命是树立中国调查数据质量标杆,倡导中国调查数据共享风尚,促进社会和管理科学的定量研究,实现数据管理与服务的国际卓越。

 

  •  业务范围

第四条 本机构的业务内容是收录整合国内优质调查科研数据资源,通过专业的数据管理与监护,实现便捷的数据共享,为科学研究和决策管理提供高水平的数据服务。具体业务范围如下:

  • 鼓励研究机构或研究者个人存放和共享各个领域的调查研究数据,主动拓展数据资料库的收藏,促进数据资料的多样化。
  • 对存放的数据进行专业管理,包括数据的清理与规范,数据的分类与加密,元数据的提取与整理,以及数据集的更新维护。
  • 在北京大学开放研究数据平台上发布资料库存放数据,实现数据的浏览、检索、下载和在线分析等服务,并且规范数据资料的引用,保障数据资料的知识产权。
  • 对数据用户进行权限管理,及时回应用户的问题和需求,维护与数据用户的关系。
  • 为资料库顾问专家、数据资料贡献者和调查项目合作者提供需要的数据分析服务或支持。

 

  •  组织机构

第五条 本机构设立专家指导委员会,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-北京大学管理科学数据中心聘请国内各研究领域知名专家担任,通过颁发聘书和在官网公示专家的方式明确身份。专家指导委员会的职责是:

  • 设定资料库发展目标,参与制定与目标相关的政策;
  • 制定数据资料的评价标准,参与评估资料库收存数据资料的质量和价值;
  • 出席每年一次的专家会议,商讨资料库的发展方向和业务拓展。
  • 选举专家指导委员会主席。

第六条 专家指导委员会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,任期5年。委员会主席的职责是

  • 代表委员会签署文件并参与资料库相关活动。
  • 召集并主持专家指导委员会会议。

第九条 本机构设立管理委员会,主任和副主任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-北京大学管理科学数据中心任命,职责是:

  • 设计资料库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。
  • 制定资料库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  • 开展资料库的业务活动。
  • 拓展资料库的对外合作。

 

  •  管理制度

第十条 本机构与北京大学开放研究数据平台签署“数据资料共享合作协议”,依据协议的规定履行有关数据发布与服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。

第十一条 本机构与存放数据的研究机构或个人签署“中国调查数据资料库数据资料存放协议”,依据协议的规定履行有关数据管理与存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。

第十二条 本机构对数据用户实行会员制分组管理,依据“中国调查数据资料库会员管理制度”中的规定审查会员资格并设置数据使用权限。

第十三条 本机构与数据使用者签署“中国调查数据资料库数据使用协议”,依据协议的规定履行有关保障数据使用的合法与规范的责任和义务。

 

  •  章程的修改程序

第十四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,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-北京大学管理科学数据中心与专家指导委员会协商后通过。

 

  •  附则

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611日生效。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不符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为准。 

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-北京大学管理科学数据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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